问题 | 逾期利息按什么标准主张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逾期利息的实际要求及其标准,主要取决于每种特定的法律关系与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内容。
普遍而言,若所涉及的借贷关系属于借款合同且在当中并未对逾期利率有所明确约定,则贷款方有权要求借款方从其逾期偿还债务之日起,依照借期内的利率标准支付资金占用期间产生的所有利息费用; 然而,假如在合同中已预先约定了逾期利率的计算方式,那么只要该利率水平不超出合同签订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上限,便可依据此约定向对方提出相应的主张。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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