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款起诉期间有利息和违约金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发生拖欠款项纠纷并进入诉讼阶段后,关于利息及违约金的支付情况是否属实,必然取决于合约双方所达成的具体协议规定,同时还需遵从相应的法律法规。
假如在该类合约当中已经明确商定了需要支付利息与违约金,且这些约定并不触犯任何法律法规,那么显然,此等款项的追偿要求也是具备合法性。 反之,若无此类明确条款,法院在裁决过程中就有可能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定是否应当支持利息支付的请求。 而在此类情况下,通常法院会参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或是市场报价利率作为评估基础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八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是以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参照当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的利息承担逾期还款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利率但是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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