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中介合同扣百分之30合理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一、关于贷款收取中介费的法律性质是否合法?的确,贷款中介公司向贷款人或借款人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是完全合法的行为。
中介费作为国家法典所规定的传统商业习惯收费项目,其存在本身并无难以理解之处。 只要其金额没有超过相关法规的上限,便不会被认为是违法的贷款费用。 因为在实际的贷款流程中,确实涉及到诸多费用问题,如保险费、代办费、办证费以及招待费等。 因此,贷款中介公司收取合理的中介服务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为何贷款时需支付几个百分点的中介费呢? 首先,贷款中介公司拥有丰富的贷款产品信息资源。 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掌握更多的信息无疑能让我们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占据先机。 然而,这些海量的贷款产品信息并非凭空产生,而是通过中介公司员工的辛勤工作和不懈努力所获取的。 其次,中介公司会对产品进行严格的筛选和核实。 贷款业务中最大的风险便是信息不对称。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介公司会投入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收集各种产品信息,然后再对其进行筛选和核实,以确保提供给客户的都是优质且可靠的产品。 最后,中介公司能够为客户匹配合适的贷款方案。 市场上的银行和金融机构数量众多,但它们所销售的个人贷款产品种类却并不多。 如果客户自行前往各家银行咨询,不仅耗费大量的时间,而且很难在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各类产品的优势,从而无法做出明智的选择。 此外,对于那些对贷款产品和自身条件了解甚少的客户来说,他们往往只能提出自己的需求,而中介公司则可以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为他们匹配合适的贷款方案,从而避免客户因盲目贷款而遭受损失,同时也能节约客户的时间成本和精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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