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贷款用途不对银行会起诉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借款者未能依照签署的贷款协议所载明的约定将贷款款项用于指定用途,那么便不折不扣地触犯了贷款合同的相关条款。
银行在授予贷款时,往往都会依据对特定用途的深度评估与充足信心进行。 倘若发现贷款实际上并未被用户用于事先承诺的目的,这样的情况很可能会加重银行承受的资金风险,进一步影响到本行优质资产的稳定性。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如因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在履行合同时不恪守其职责或履行职责的方式不符合约定,则应承担起继续履行合约义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以及赔偿相应损失等一系列违约责任。 在此情况下,若贷款协议中已明确规定了贷款的具体用途,而借款者却未能按照约定执行,那么无疑构成了履行合同义务的严重违规,银行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采取包括提起诉讼在内的多种手段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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