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逾期三个月,银行有权干扰朋友和家人吗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若信用卡使用者在透支后未能按时还款,这无疑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
在此情境下,发卡银行有权利要求其偿还信用卡透支款项及其产生的利息、滞纳金、超限费用等等。 假如银行坚持向法庭提起诉讼并且获得胜诉的话,那么信用卡使用者除了需偿还欠款之外,还有必要承担相应的诉讼费用。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另一种情况,即相关人员如若通过非法手段侵占他人财物,且恶意透支信用卡达到一定数额,同时又未能及时还款的话,那他们将可能面临信用卡诈骗罪的指控和处罚。 具体来说,如果涉及的金额超过了10,000元人民币,并且经过发卡银行两次催收,还持续未还超过三个月的话,便可能已经犯下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违法事实。 至于最后也是最为深远的后果,若相关人员出现逾期不还款的情况,必将留下不良的信用记录。 而这样的不良信用记录不仅会对个人的经济生活造成直接影响,更会制约他们未来在贷款、租房甚至就业方面的诸多金融操作。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信用卡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罪】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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