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欠钱不还,诉讼费用是如何计算的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偿还欠款的过程中,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
具体来说,如若诉讼涉及的总金额未超过人民币1万元整,那么就仅需支付50元的案件受理费; 然而,倘若超过这个数额且处于1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话,则按照诉讼金额的2.5%进行收取; 超出此范围并达到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则按2%来计算收取。 2、如果该项债务关系涉及到财产争议,那就要按照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拟拍卖的价格,采用以下方式对缴纳费用进行分段累计。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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