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信用卡是从什么起算逾期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持有信用卡的消费者未能按照信用卡还款期限按时偿还应付款项,便构成了逾期行为。
在此情况下,一旦逾期次数累计达到或超出三次,将直接导致当事人个人征信报告上出现不良信用记录。 然而,通常而言,商业银行为方便消费者还款,都会在信用卡还款期限结束后额外给予三个自然日内的宽限期,如在此期间消费账单得到全额清偿,一般情况下,该逾期行为不会被视为实际违约。 另一方面,当消费者实际清偿的金额低于银行规定的最低还款额时,也会被视作逾期行为,且从逾期之日起需支付每日0.05%的利息作为惩罚。 用户需要注意的是,除了上述利息费用外,当消费者未主动偿还最低还款额时,银行还将会依据每月5%的利率对于这部分欠款额外收取滞纳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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