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一、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 若工伤员工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合同到后,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工伤职工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合同到期解除劳动合同,直至劳动者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发生工伤怎么办 1.未签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交了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发生工伤事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一年内自行申请。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按照鉴定结果进行赔偿。 2.未签劳动合同,单位也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该怎么处理 发生工伤事故应立即安排救治伤者,排除其余安全隐患。然后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后的一个月内到企业注册地的劳动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一个月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 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 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希望通过上面文章中的法律知识,应该已经帮助您解决工伤员工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处理相关的法律问题了。其实生活中处处都存在着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就能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不知道如何去解决了。看完上文内容如果您的问题仍未得到解答,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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