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在看守所信用卡如何处理 |
分类 | 金融保险-银行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人在看守所如果信用卡上还有欠款的情况时,应当申请他人代为支付。如果存在逾期还款超过三个月时,银行就会向持卡人和其家人发催款通知,如果家人没有代还信用卡。银行在催款两次以上发现还是不还款的情况下,银行就会向检查机关提起公诉,起诉持卡人信用卡诈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修改〈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第一条
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一)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而大量透支,无法归还的; (二)使用虚假资信证明申领信用卡后透支,无法归还的; (三)透支后通过逃匿、改变联系方式等手段,逃避银行催收的; (四)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还款的; (五)使用透支的资金进行犯罪活动的; (六)其他非法占有资金,拒不归还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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