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局举报偷税漏税需要证据吗 |
分类 | 税务类纠纷-偷税漏税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揭露和举报任何形式的逃税或漏税行为时,必须提供清晰且详尽的证据,其中包括所有可能涉及到案件的财务记录、书面合同、发票、收据等等,无论是原始文件还是复印件都可以作为参考材料。
为了保证整个举报程序的完整性,检举者在提出税收违法行为举报时,应主动提供举报对象的具体名字、地址以及相关的税收违法行为线索,即使这些对象可能是个人或者企业实体。 特别地,如果要针对法人进行举报,检举者还应该尽可能向执法机关披露被举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息、企业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必须提交的证明文档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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