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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东西放门口被城管拿走,怎么样申诉行政复议
分类 行政类-行政复议
解答
律师解析:
当我们的东西被城管拿走后,要进行申诉行政复议可以这样操作。
首先,得仔细去确认城管执法的依据以及整个程序到底合不合法。
这一步很关键,要是觉得有违法的地方,那就可以在收到城管作出的处理决定的那一天起,往后数60天之内,向作出这个决定的城管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去申请行政复议。
申请的时候,一定要提交一份书面的申请书,这里面要把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写清楚,比如说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等等;
还有被申请人的名称也要写准确;
接着要明确写出行政复议的请求,到底是希望撤销城管的处理决定,还是希望对物品进行返还等等;
然后要详细阐述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为什么你觉得城管的做法不对。
复议机关会在受理申请的那一天起,60天之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且会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在这个复议的过程当中,我们可以积极地提供相关的证据,比如购买物品的发票、相关的使用证明等等,来证明我们对这些物品是合法占有的。
不过要特别注意,申诉行政复议必须要符合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这样才能确保我们的申诉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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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6 14:4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