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服复议决定向哪级法院起诉呢?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复议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认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响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响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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