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有哪些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处罚 |
解答 |
律师解析:
行政处罚的决定根据处罚的轻重有三种不同程序:
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一般程序: 除适用简易程序外的其他处罚,行政机关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 必要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进行检查。 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 听证程序: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