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税务行政诉讼如何提起 |
分类 | 行政类-行政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税务管理相对人在提起税务行政诉讼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认为具体税务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法律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此外,提起税务行政诉讼,还必须符合法定的期限和必经的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提起诉讼,必须先经过复议; 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在接到通知或者知道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税务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当事人诉权和起诉期限,致使当事人逾期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其起诉期限从当事人实际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时计算。 但最长不得超过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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