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大队处理不合理找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警大队处理不合理,可以向上一级书面申请复核。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过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通用的语言文字。对不通晓我国语言文字的,应当为其提供翻译;当事人通晓我国语言文字而不需要他人翻译的,应当出具书面声明。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外国籍当事人可以自己聘请翻译,翻译费由当事人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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