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援助律师可以被害人自己主张律师吗 |
分类 | 非诉讼类-私人律师 |
解答 |
律师解析:
确实可行,
1.如果受害者具备了符合法律援助的所有条件并需申请法律援助的话,他们可前往当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申请,同时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证实其符合法律援助的状况。 2.而受害者在提出申请时必须保证申请的事项完全符合《法律援助条例》中明确规定的申请范畴。在进行申请时,还应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来证明其符合法律援助的状况。
法律依据:
《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
公民有下列事项,没有委托代理人或辩护人的,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或由人民法院指定辩护: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询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聘请律师的; (八)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九)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 (十)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十一)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或者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为被告人指定辩护时,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无须对被告人进行经济状况的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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