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没钱怎样办 |
分类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欠钱不还强制执行没钱的处理方法如下:
(1)向法院提供可以执行的财产线索,由法院继续执行。也可以向上一级法院反映,由上级法院督促执行; (2)如果对方确实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只能暂时先中止执行,等对方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时候再申请执行。 申请强制执行的条件是: 1、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文书已经生效; 2、申请执行人是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 3、申请执行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 4、义务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期限内未履行义务;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6、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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