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法律百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法律问题:
问题
公诉案件的审理期限
分类
诉讼仲裁-诉讼管辖
解答
律师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随便看
对于拖欠抚养费犯法吗?
迟到扣员工工资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离婚协议书没说抚养费有效吗?
离婚后争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精神病抚养孩子可以吗?
男方无能力抚养小孩怎么办?
离婚抚养费最多给多少?
离婚后子女抚养权的问题是怎么确定的?
离婚后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变更吗?
离婚后再婚负担不起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婴儿抚养权是怎么确定的?
工龄满十年《劳动法》辞退赔偿标准是多少
抚养方拒绝探视是否合法?
针对探视权起诉需要证据吗
拒付抚养费后果是什么?
离婚子女抚养费多少钱?
离婚后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离婚后获得孩子抚养权对方不支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孩子由母亲抚养房子怎么处理?
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答辩状怎么写?
如果非法持有犯罪有未遂么
离婚要怎样才能拿到小孩抚养权?
拆迁中哪些情况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结婚未领证离婚是否退还彩礼?
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区别是什么?
出资方式
上游犯罪
吸收犯
行为犯
结果犯
连累犯
单一客体
认缴出资额
公司登记
出资证明书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
Copyright © 2002-2024 lawask.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6/1/12 16:5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