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拒赔怎么走诉讼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向司法机关呈交起诉状;
2.法院在对诉状进行严格审查之后,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至被告手中; 3.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答辩状,法院则需在收到答辩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其副本送达给原告;若被告未能按时提交答辩状,并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审理程序; 4.对于需要进行公开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开庭前三个工作日内向相关当事人发出通知,同时发布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主要包括以下环节: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与义务,证人出庭作证,宣读未到场的证人证言,展示书证、物证及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以及宣读勘验笔录等; 6.法庭辩论阶段则包括以下内容: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观点,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进行反驳,第三方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表意见或进行反驳,各方之间展开激烈辩论。法庭辩论结束后,审判长将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顺序依次征求各方的最终意见; 7.法庭辩论结束后,法院应依据法律规定做出判决。如在判决前有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纠纷,则可先行进行调解,如调解失败,则必须立即做出判决; 8.判决宣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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