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理审判员
助理审判员,是指由各级人民法院按照需要任免的协助审判员,其由本院院长任命,可以代行审判员职务的人员。
问题 | 代理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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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法院可以设立助理审判员,助理审判员协助审判员工作,可以临时代行审判员职务。 《法官法》第二条规定: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和助理审判员。 《法官法》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人民法院的助理审判员由本院院长任免。 由上述三条法律规定可见,“助理审判员”也是法官,法院裁判文书中的“代理审判员”实际上就是法定的“助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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