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收到起诉书严重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被告收到起诉状时,此情并不尽然严重。
收到起诉状仅意味着原告已正式向法院提起诉讼且院方已经受理案件。 然而,这并非最后的裁决结果,也就表示当事人仍需向法庭递交答辩状、收集相关证据,并积极行使自身的答辩权利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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