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人可以申请参加开庭吗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然可以,普通民众同样有权参与对庭审过程的旁听。
然而,在涉及不对外公布的案件中,即便具备旁听资格也无法进入法庭现场。 对于此类旁听人员而言,需满足如下条件方可入场: 首先,所有公开审理的案件均可凭由人民法院签发的旁听许可证,并依据案件的具体地点及可能的参加旁听人数等因素,有条件地进入法庭进行旁听; 其次,旁听者必须顺利通过法院的安全检查,确保不存在任何威胁法庭安全的行为展示; 最后,旁听者不可为被告方的直系亲属或密切关系人,以免影响公正性。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以下三类案件属于不公开审理范畴,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与国家机密相关的案件; 2)涉及个人隐私方面的案件; 3)当审判期间被告方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时,该案将不对外公开进行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
第九条 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 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法院可以根据申请的先后顺序或者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发放旁听证,但应当优先安排当事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旁听。 下列人员不得旁听: (一)证人、鉴定人以及准备出庭提出意见的有专门知识的人; (二)未获得人民法院批准的未成年人; (三)拒绝接受安全检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状态异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依法有可能封存犯罪记录的公开庭审活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组织人员旁听。 依法不公开的庭审活动,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人不得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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