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审判开庭程序是什么 |
分类 | 诉讼仲裁-办案流程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本场法庭审判的严谨流程如下所示:
首先,书记员将会宣布正式开始。 在这个过程中,他将对所有到庭人员进行身份确认,并严肃明确的宣告法庭纪律,保证审判活动公正公开的进行;随后,审判长会针对案件双方,核实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并向他们揭示案件的具体内容以及参与此次审理的审判人员、书记员的信息。 同时,他还需要告知双方有关于他们的法律权利和应尽的职责,也需要听取是否有任何人员对于这次审理的人员存在异议,以便进行相应的处理。 接着,便是进入我们本次流程的核心环节——法庭调查。 这是一个关键的环节,需要双方当事人各自发表他们的观点,接受对方的反驳,提供相关的证据和资料以支持自己的观点,例如证言,文书,实物等等。 而负责审理的法官们则需要对这些证据进行细致的审查和检验,同时还要做出合理的提问和发问。 紧随其后,便是法庭辩论的环节了。 在这个环节中,双方会就之前调查得出的事实和证据进行更加深入的分析和讨论,并且互相攻击和反驳对方的观点。 最后,审判长将会就此问题向各方征求最终的意见,在达成共识后,本场案子的审理便告一段落。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公开审理的,应当公告当事人姓名、案由和开庭的时间、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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