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孕妇劳动合同到期了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女性员工在怀孕期间且其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际,该劳动合同应被顺延至相关情况消除为止。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到期为由单方面解除与妊妇之间的劳资关系,否则将构成违法解约。 若用人单位采取违法解约手段,那么妊妇有权请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赔偿金额度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而经济补偿则根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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