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不续签了到期如何走流程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有效期届满时未能提前续约,若该决定源于用人单位,则其须向涉事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具体金额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予劳动者。 对于服务期限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情况,将视为已服务一年进行计算; 而对于服务期限未达六个月的情况,则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