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几年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由于未明确规定其有效期,故此种类型的劳动合同代表着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约定的没有确切终止期限的劳动协议。
一般而言,只要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事项,则参保双方的劳动雇佣关系便可保持永久性的延续状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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