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撤销劳务协议经济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其主要依据及参考的法律条款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在此前提下,当雇主对员工表达了终止劳务关系并在取得员工同意的情况下,才会对员工进行经济赔偿的操作。 具体来说,用人公司需要对员工支付经济赔偿的情况可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用人公司未能按照劳务合同中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其次,用人公司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的薪资待遇; 再者,用人公司没有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 最后,用人公司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从而损害到了员工的合法权益等等。 同样,如果是用人公司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主动向员工提出终止劳务关系,并且经过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也应该对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 至于经济赔偿的金额,则应按照员工在该用人公司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需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标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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