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辞退孕妇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据相关法律规定,怀孕妇女在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与其的劳动契约。
具体而言,即便未与员工签署书面劳动合同,若能够提供充足证据证实双方确实存在实际劳动雇佣关系,怀孕妇女的合法权益仍然应当受到法律制度的全面保护。 在此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任意决定终止与孕妇之间的劳务雇佣协议,这种行为将被视为违规操作,并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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