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没签劳动合同被辞退怎么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您身处深圳地区,遭遇用人单位在尚未与您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便将您解聘,此时您有权向法律提出多种类型的赔偿诉求。
首先,根据法律规定,您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补发未签定劳动合同期间内的双倍薪资差额,这部分金额往往最高可达11个月份的工资总额。 其次,若用人单位以无正当理由为由进行解雇,那么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在此情况下,您有权依据相关法规,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其数额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 而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需按照您在该用人单位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 若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则视为一年的工资待遇,以此类推; 如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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