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起诉需要什么资料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针对用人单位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时提起诉讼程序时,通常需备妥如下各项资料文件:
劳动合同,以证实您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确实存在着合法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相关的权利义务条款; 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或者相关证明材料,以便明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具体事实依据; 工资收入流水账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等,用以证明您在该用人单位所从事的具体工作内容及其相应的薪资待遇; 工作证件、员工名牌、出勤记录等能够直接反映您在该用人单位实际工作状况的相关证据。 此外,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用人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工商登记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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