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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法吗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劳动合同终止之后,得由所在的用工企业来决定是否重新签订新的劳动协议。
然而,在此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严谨的操作流程。
若用工企业决定不再续订原有劳动合同,这通常情况下来说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不过他们还需事先通知到每一位员工,并且按照法定标准向员工支付合理的经济赔偿金。
然而,在特定的前提环境之下,即当用工企业以更低的待遇条件与员工签订新合同时导致原有的与员工的劳动关系无法延续时,即使这样,用工企业也依然需要按照法定的比例为员工发放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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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5:2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