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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试用期员工离职补偿多少钱
分类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解答
律师解析:
当处于试用期阶段的员工选择主动离职时,若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前告知了雇佣方,则通常情况下并无任何补偿可言。
然而,倘若雇佣方在此过程中存在明显过失,致使试用期员工不得不采取被动离职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例如未能依照劳动合同所规定的内容提供充分的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未能按时且足额地支付员工薪资、亦或是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名员工便有权利获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而言,补偿金额将根据该员工在本公司工作的年限长短进行计算,每增加一年的工作年限,便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而对于工作年限不足六个月的员工,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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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