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金怎么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系雇主毅然决定暂停续签劳动合约,依照劳动者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度便应依法向相关人员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对于服务超过半年未满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应视作一年的服务期进行赔偿计算; 而对服务时间不足半年者,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赔偿金。 所提到的“月基本工资”是指在劳动合同被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劳动者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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