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一年以上不签劳动合同如何赔偿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如用人单位在其雇佣劳动者之日起超过十二个月仍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的话,这将被视作用人单位与该劳动者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关系。
在此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请求用人单位从应该签署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日开始,连续支付其双倍工资每个月。 此项规定的初衷在于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有效促使用人单位尽快完成劳动合同的签署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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