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新签订集体合同送什么部门审查给用人单位 |
分类 | 劳动纠纷-劳动合同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重新签订集体劳动合同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订立; 尚未建立工会的用人单位,由上级工会指导劳动者推举的代表与用人单位订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四条集体合同订立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
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依法订立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行业性、区域性集体合同对当地本行业、本区域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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