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裁员补偿多少封顶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因公司经营调整而导致之裁员事项,对于符合相应条件的员工予以适当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通常按照员工在企业中的实际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就支付给员工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员工在之前的6个月至1年内只工作了部分时间,则将这个时间段合计为一年来进行计算; 若工作时长不足半年,那么就会按照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额来支付给员工。 如果员工在接受经济补偿金以前的薪酬已经超出了企业所在地所在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所发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会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来计算,但同时也有上限,即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总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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