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金额是怎么算出来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经济赔偿金即为经济补偿金乘以二之结果,而经济补偿金则等于基准工资除以其服务年限。
关于服务年限,通常依据劳动者在本公司持续工作的时间长段,具体而言,每一年份的服务期便可赋予劳动者相应月份的薪资利益。 若服务期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则以一整年为准; 倘若服务期不满六个月,则仅需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的薪资作为补偿。 同样地,对于劳动者的月薪也是如此。 当劳动者的月薪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立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当地职工月均资三倍时,在确定技术补偿标准时,将采用职工月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数量予以支付,且此类补偿的时间上限不得超过12年。 值得注意的是,经济赔偿金主要来自于其他方的违约行为,从而引致的损失赔偿需求。 在支付经济赔偿金时,需同时满足以下两大要求: 首先,违约行为必须对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其次,即使已支付违约金,仍无法完全填补此等损失。 劳动者享有获取经济赔偿金的合法权益,在自身权益遭受侵害之际,他们有权单方面解雇劳动合同并索取经济补偿。 然而,经济赔偿金实际上是为了弥补因企业违约引发的员工损失,虽然拥有一定的补偿范围,但并非无限度。 经济赔偿金关联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倘若处置不当,极易损害双方利益,因此需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判定。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已经不能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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