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不够发放职工工资怎么办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面临企业破产的情况下,倘若企业资产无法足额支付员工薪酬,将依据破产清算的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及共同利益债务之后,破产财产将按如下排序进行清算分配:1.破产股东所拖欠的职工工资与医疗救助、伤残补助以及抚恤费用; 2.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中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由破产公司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实践操作过程中,有可能采取对企业剩余资产进行拍卖或变卖等手段,以筹集足够资金,尽可能地确保员工薪酬得以如期发放。 此外,政府相关部门亦会积极介入并实施监管,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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