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破产清算劳动者补偿金怎么算的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企业遭受破产清偿之诉时,员工的薪酬补偿额度将会参照其在该公司的实际服务年限来计算。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每满一个年度就需要向员工支付相当于其一个月累积薪资的赔偿款。 对于那些在六个月份及以上但未达到一完整年度的服务期限内离职的员工,将采用整年为计费基础进行补偿计算。 而对于在低于六个月份的任意时间段内离职的员工,则给予其半个月累计薪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提到的“月薪”,是指员工在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的最后十二个月内的平均收入水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