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终止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算 |
分类 | 劳动纠纷-工资福利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公司决定终止劳动合同时所需要支付的经济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首先,我们来谈论赔偿金额的确定。 (1)对于员工而言,根据其在公司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就会得到一定数量的月工资作为赔偿。 如果服务的时间超过了六个月却还未达到完整一年的情况,按规定将其视为一整年。 但是,如果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那么将会获得半个月工资作为赔偿; (2)当员工由于自身之外的其他原因而由原用人单位转至新用人单位进行工作时,员工过去在原用人单位所累积的工作年限将会算入新的用人单位的服务年限内。 然而,如果原用人单位在此之前已经给员工提供了经济赔偿的话,那么在新用人单位根据法律法规解雇或终止与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时,计算经济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就不会再将员工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计入在内。 其次,我们要探讨月工资的定义。 (1)所谓的月工资其实就是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如果员工的工作时间不满十二个月,则按实际上班的月份数计算出平均工资; (2)计算月工资时,我们应当采用员工应得的平均工资额度,这个范围应当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类货币性的收入来源; (3)如若员工的月工资水平已经超出了用人单位所在地直辖市、设区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当年的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之多,那么他们将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作为赔偿金,并且这一金额的支付年限原则上不得超过十二年。 反之,如果员工的月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那么赔偿金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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