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下班路上自己摔伤能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上下班的通勤时间内发生的自己不慎跌倒事件,通常情况下是不能被视为工伤的。
这是因为,除非员工在这种情况下是遭受到了不属于他们主要责任的交通意外事故,或者遭遇了城市轨道交通事故、客运轮渡事故以及火车事故所带来的伤害,否则都将无法享有法定认定的工伤待遇。 因此,要想判断某个特定的工伤事故是否能够得到法律认可,最重要的因素就是看当事人在此次安全事故中所负担的责任大小。 如果员工在此类事故中承担的责任超过了一定比例,那么我们就很难将其判定为工伤。 举个简单的例子来说明,如果某位员工伤亡的情况是在他的上下班路途上自己不小心摔倒造成的,而且摔倒是由他自己主观疏忽大意或者其他自身决策失误等个人原因引起的,那么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将无法将之认定为工伤,同时也不能因此对任何其他人或组织进行追责。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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