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下班回到家,在家摔倒算工伤吗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认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现行法律的框架之下,如果您在完成工作任务后返回居住处的过程中跌倒受伤,那么这种情况不能够算作是工伤性质。
根据相关法规明文规定,要想将此类意外事件定义为工伤,必须满足以下两个基本条件: 第一,在上下班的途中遭受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或受到由城市轨道交通工具、客轮运输或火车所引发的交通事故的伤害; 第二,在此类交通事故当中,个人并未承担主要责任。 因此,假设是由员工自行跌倒导致的身体损伤,这并不符合前述关于工伤认定的标准,所以并不会被视为工伤范畴。 为准确界定此种情形,您须向交管部门提交车祸鉴定书,并确保在鉴定书内明确指出事故发生并非由当事人(即员工)负有主要责任,只有这样才具备进一步申请工伤认定的资格。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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