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可以索要哪些赔偿款的钱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赔偿涉及多个款项,具体如下:
1.医疗费:治疗工伤产生的费用,若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就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支付。 比如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检查费用等,都能得到相应保障。 2.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时,其伙食补助费,还有经医疗机构证明且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3.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或患职业病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保障职工治疗期间生活。 4.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依次递减。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赔偿需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及相关法规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时受伤,经认定为工伤。治疗期间产生医疗费,部分药品不在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内;住院有伙食补助需求;停工留薪期单位未按原工资福利支付工资;后被鉴定为三级伤残;小朱离职时,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数额有异议。 案情分析: 1、对于医疗费,只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以及住院服务标准的部分,才可从工伤保险基金获得支付,不符合的部分需按其他规定处理。 2、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具体标准依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3、停工留薪期工资,单位应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按月支付给小朱。 4、伤残津贴应按三级伤残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5、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按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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