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上海市工伤十级伤残怎么赔偿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上海市工伤十级伤残的赔偿情况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这部分是对因工伤导致十级伤残的职工的一种经济补偿,计算依据是职工本人的工资水平,能在一定程度上缓解职工因伤残带来的经济压力。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当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时,工伤保险基金需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则要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规定,旨在保障职工后续医疗及再就业等方面的权益。 3.其他费用: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会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承担。 需注意,赔偿标准可能因个体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 因此,建议职工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咨询,或者委托专业律师来处理相关事宜,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在上海某工厂工作时受伤,经鉴定为工伤十级伤残。小朱与工厂就赔偿问题产生争议,焦点在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工资计算标准以及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金额,还有其他费用的承担认定。 案情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7个月本人工资计算,应以小朱实际工资水平为准,若工厂对工资计算有异议,需提供合理依据。 2、一次性工伤医疗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依上海市政府规定,若工厂或小朱对金额存争议,应以规定为准执行。 3、其他费用应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由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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