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浙江劳动法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该补助金依据伤残等级来确定。
其中,一级伤残对应的是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对于一至四级伤残职工,需保留劳动关系并退出工作岗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 具体而言,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各地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金额。 4.其他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均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不同工伤情况赔偿标准或有差异,以实际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准。 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案情回顾: 小朱在工作中受伤,经鉴定为三级伤残,月工资6000元。小朱要求单位支付各项工伤待遇,单位认为应按较低标准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方面,小朱三级伤残,应得23个月本人工资,即138000元。单位若按较低标准支付不符合规定。 2、伤残津贴上,小朱应按月获得本人工资80%,即4800元,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需单位承担。 3、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应按当地政府规定标准支付。 4、其他相关费用,应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单位未缴保险则由单位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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