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因公办事出车祸单位是否能够赔付员工工资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因公务需求而于旅途中发生意外事故,用人单位通常有责任理所当然地负担并支付该名雇员的薪资待遇。
在此类特殊状况下,雇员无疑是因为其职场职责的履行过程中遭受了身体伤害,所以理应将此类情形视为典型的工伤性质加以看待和认可。 在雇员由于工伤事实而需要接受医疗救治或者进行相关休养期的阶段内,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既定的薪酬标准来支付雇员的工资费用,以确保其在这段时间内的基本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