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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得超过几个月
分类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解答
律师解析: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工人因工作过程中遭到意外或患有职业病,从而无法继续正常上班因而需要接受数月的职业康复治疗。
通常情况下,此停工留薪期的有效期不超过12个月;
若病情较为严重或是状况特殊,则需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方可适当延长,但此种延长不应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是指工伤工人在接受职业康复治疗期间暂时无法参加工作而失去经济收入的时间段,在此期间内,工伤工人原本应享受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由所属的用人单位按时进行发放。
此制度设立的初衷在于确保工伤工人在疗养和恢复期间能够维持基本的生活需求以及经济来源。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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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16:2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