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伤残抚恤金发放标准是多少钱一年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标准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伤残津贴的给付标准并并非固定不变的某个数额,而是须依据受伤害职工的受伤程度及个人状况进行综合考察后予以核定。
通常情况下,法定的一级伤残工人可获取其本人基本薪酬的90%作为伤残津贴,二级、三级和四级伤残工人则分别能享受其本人基本薪酬的85%、80%与75%的伤残津贴待遇。 若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则应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补充至相应的差额部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