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次手术后如何申报报销 |
分类 | 工伤赔偿-工伤纠纷 |
解答 |
律师解析:
工伤保险二次手术按照以下方式报销:
1.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领取并填写《工伤职工二次住院申请备案表》; 2、持申请备案表至定点医院填写病史及医疗经过,由定点医疗提出二次住院的意见;将《备案表》送至市社会保险中心工伤科进行备案盖章,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