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 |
分类 | 知识产权-专利 |
解答 |
?一、专利每年维护费是多少 专利每年维护费也就是专利年费。 专利分为3类,专利分为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1、发明专利的年费:1-3年 900元;4-6年1200元;7-9年2000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年费:1-3年600元;4-5年900元;6-8年1200元; 注意:可以减缓的专利年费是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 二、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优先权要求费; 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复审费; 3、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年费; 4、恢复权利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 5、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无效宣告请求费。 前款所列各种费用的缴纳标准,由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专利法相关法律依据 《专利年费减免办法》 第二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有关专利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依照本办法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下简称“专利局”)减缓缴纳有关费用。 第三条 经专利局批准,下列专利费用可以减缓:一、申请费(其中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不予减缓);二、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三、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六年内的年费);四、复审费。 第四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个人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85%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80%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为单位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个人或者个人与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可以请求减缓缴纳70%的申请费、发明专利申请审查费和年费及60%的发明专利申请维持费和复审费。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申请专利的,不予减缓专利费用。 第五条 专利申请人可以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一并请求减缓缴纳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五种费用。在专利局受理专利申请后,申请费不再减缓。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只能就尚未到期的费用请求减缓缴纳,并且应当在有关费用缴纳期限届满日的二个半月之前提出费用减缓请求。 第六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请求专利费用减缓的,应当提交费用减缓请求书,必要时还应附具有关证明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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